为优化锅炉节能环保监管措施,推进特种设备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将《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TSG G0002—2010)和《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TSG G0003—2010)进行整合修订,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锅炉环保基本要求,形成《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 91—2021),现予批准发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和《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同时废止。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 9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