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十五组所反馈的问题隐患整改要求,使相关企业能够做到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现将赤峰市特种设备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一、隐患问题及判定依据
2026年7月22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在对赤峰博大氧化锌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用锅炉蒸汽压力管道未安装安全阀。根据《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 45067-2024)第4.4条b项“压力管道上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之规定,判定为压力管道重大事故隐患。
经查,2026年7月19日,该企业因停电导致厂区压力管道减压阀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为不影响生产进度,企业开启旁路管道截止阀,同时关闭减压阀前截止阀。截至7月22日巡查组现场检查时,企业未对故障减压阀进行修复,直接导致涉事压力管道与锅炉分汽缸直接连通,且该段压力管道未安装整定压力小于管道设计压力的安全阀,安全防护装置缺失,存在设备运行安全风险。
二、隐患闭环整改情况
敖汉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重大事故隐患反馈后,立即责令博大公司停止使用该段存在重大隐患的压力管道。市、旗两级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全程盯办整改工作,积极协调内蒙古特检院赤峰分院技术专家进驻企业,实施“一对一”技术审核把关,指导企业制定完善整改方案。随后,企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整改施工,在涉事压力管道上安装经校验合格的安全阀,顺利完成隐患闭环整改工作。
三、行政处罚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敖汉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赤峰博大氧化锌有限公司作出三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进行“一案双罚”。由纪检部门对行业监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对履职不力、失职渎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坚决摒弃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的片面思想,杜绝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片面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效益的行为。相关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抓实抓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严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进行处罚,坚决防范化解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风险,持续筑牢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