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福建)获悉,福清市华光石业有限公司因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被福建省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处罚。
2026年4月16日,福清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用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型号:LH8-23A3D〔Y〕、产品编号:09017、起重量8T、提升高度9M、设备识别码:QA11898)未经检验合格,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设备实施查封行政强制措施,并于当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作为涉案特种设备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设备检验有效期2024年8月到期后,于2024年9月向该局申请变更使用状态为停用。但在2026年3月起,当事人在涉案起重机械未经检验合格的情况下,重新启用涉案起重机。案发后,当事人及时整改,2026年5月15日,上述起重机械已检验合格。
该局认为,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参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有关设备,并罚款15000元。